西安墓地期限20年 存在誤區(qū)
清明時節(jié),,這邊才聽說有當地“活人墓”走俏,,那兒又看到公墓需要續(xù)交處置費的新聞,。墓地期限20年的新聞讓原 本一派莊重的場所,,如何變得如此不喧囂?這當然不是亡魂作祟,,而是活人在折騰。“活人墓”走俏,,蓋因一些陵園墓地賣不出去,,運用傳統(tǒng)習俗,炒作墓穴fengshui等 概念,,違規(guī)生意墓地,。而公墓處置費一事卻是有文件可依,只是讓人覺得心寒齒冷,。這反面,,又關系到殯葬革新、墓地運用權等疑問,,盤點下來,,豈止一個亂字了 得。
根據民政部1998年出臺的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墓處置定見的通知》,,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運用年限是永久性的,,20年為一個管理周期,交納費用是購墓款的5%-10%,。但據調查發(fā)現,,包 括青島、濟南等在內的全國不少當地,,現已初步出現公墓20年運用期屆滿,,面臨續(xù)收處置費的疑問。邇來,,青島百齡園公墓就發(fā)出了一張催繳處置費的通知,,需要 逝者宗族處置續(xù)費手續(xù)。
逝者為大,,但這并不影響這些賺死人錢的安排撈錢,。在殯葬革新的旗號下,這些安排把墓地生意行當,,搞得跟房地產生意一樣,。你瞧,咱們買了房子住進 去后得交物業(yè)費,,而那些住到墓地里的逝者,,其宗族也得按時交納處置費。不交的話如何辦?許多陵園安排標明,,屆時將采用會合安放的方法,,以便逝者親屬日后前 來尋找,。這話又是啥意思?可以說便是把逝者骨灰遷出墓穴,隨意找個當地給從頭埋了,。
但這么一來,,有關安排不只把親情放到了金錢的天平上,也是在損壞慎終追遠的傳統(tǒng)文化,??磥泶侥阄依蠒r,就不得不考慮,,是不是該預交一筆處置 費,,防止兒孫拒繳或欠費,骨灰連個歇息之地都沒有,。生前為房子奔波,,臨死還得為墓穴操心,這是多么的沉痛,。這殯葬革新,,如何會搞到這樣的地步?如果說這是 為了節(jié)約土地,可這些年卻又一窩蜂開辦了那么多市場化陵園,。只需有錢,,你就可以買個豪華墓地,如同住別墅一般;而如果碰上沒錢的或不孝的,,逝者骨灰只能丟 在火葬場,,不敢領回去。這真的是在節(jié)約土地嗎?
可見,,這殯葬革新一定是哪里出了疑問,。倘若這些疑問不從速理順處置,咱們就免不了受折騰,,連帶逝者也要跟著遭罪。就公墓處置費一事,,收費效力的 不近情理,、有違傳統(tǒng)另說,其根本原因還在于,,和咱們買房子不無類似,,墓地也只需運用權而沒有所有權。也便是說,,許多人買的不是墓地,,而是購買了這一小塊地 方的運用權,所以才會出現過期收回這樣冷若冰霜的說法,。
不管是房子仍是墓地運用權疑問,,如今已徹底暴露出嚴肅的害處,。而這些疑問的癥結,在堅持土地公有制基本國策不變的前提下,,如何才能給民眾一個明 確,、清楚的長期預期,于立法層面也沒有得到滿意的注重,。沒有長期預期,,一定出現短視舉動。例如,,由于房子運用權僅70年,,所以當時建筑物規(guī)劃壽數一般僅有 50年,而實際上的壽數卻只需二三十年,,然后產生了許多建筑廢物,。可見,,土地產權制度革新現已到了破題時間,,不能再“摸著石頭過河”了。
當然,,眼下更為火燎的作業(yè)是,,關于墓地處置費事宜從速擬定和采用方法,以防止因此發(fā)生不必要的敵對膠葛,。如果任由有關安排隨意收費,、漫天要價,不只活人吃不消,,倘若逝者地下有知,,恐怕也會跳出來反對了。